弁而钗

《紫禁城里很有事》

 

一本蛮有趣的小书,有个副标题“明清宫廷小人物的日常”。是本科普读物,故事都比较简略,未曾展开,但每一篇后面的“延伸阅读”和附录的部分原始文献还是能通向不少东西。第四、第五章写乾嘉时的白莲教,其中一个故事名为“狐仙与邢大:一件发生在京城的男扮女装案件”。

主人公邢大是河北人,8岁丧父,随母亲来到京城谋生。11岁时,母亲因病抛下他离开。邢大在邻人洪大介绍下,到东直门附近的靴铺当学徒。同一年,同伴李四强暴了他。

后来洪大把邢大领回了家,负责起他的日常生活,并承诺相守终生。邢大18岁时,容貌越发俊俏,洪大建议他改扮女装,这样两人可以作为夫妻生活,不会引人怀疑。从此邢大变成了邢氏,在家作女红针线,两人生活得挺平静。

嘉庆七年,洪大患病吐血,无力再承担家业。他想给邢氏找个归宿。托张二做媒,另找人家婚嫁。于是邢氏作为洪大守寡的妹妹,嫁给了刘六,还换得了彩礼钱二十五吊。新婚时,邢氏多方掩饰,张二和刘六竟然都没察觉这位美丽少妇其实是男儿身。

有点让人想起《蝴蝶君》——但没那种旖旎和内敛,冷战背景和异国情调,这就是个小市民的故事。书中的文献出处可能是藏于台北故宫博物院的军机处档,但没附原始文献,我也只能把书里的故事概括再重述一下了。总之,邢大掩藏得一时,毕竟不能掩藏一世。刘六最终还是发现了他的秘密。邢大百般哀求,愿意终生服侍刘六,并声称自己能看香治病贴补家用。刘六也无可奈何,两人就这么继续生活下去。不过档案中记载,两人“夜夜奸好,并无一日分离”,看来感情还是非常融洽。

后来邢大真的开始给人看病,而且生意相当好。但那时候白莲教正闹得厉害,朝廷对民间秘密信仰管得很紧,严加查禁。邢大的公婆老刘和张氏对此非常不安,觉得这样的做法太危险了。邢大开始疯言疯语,吓跑了公婆,小夫妻单独居住在孙河一带。看病方式也很简单,用香在病人头上转转,假称狐仙附体,给病人姜片、莲藕、白糖当药,妥妥的安慰剂作用。

但公婆的担心是对的,后来当地的差役终于听说此事,查上门来。那一年邢大34岁,男扮女装的生活从此结束了。

从前在《续客窗闲话》里见过这个故事,没太当真。作为笔记,《续客窗闲话》的叙述加入了不少小说家言,想象出的情节和细节总带着津津乐道的猎奇,以及妩媚妖冶的意味。名字直接就是“妖人邢大”。

燕人邢大,幼失怙恃。年十七,艳丽过好女,因无事业,偃蹇不堪。里有洪大者,家小康。有龙阳之癖,亦无父母妻子。途遇邢,目逆而送之曰:“此天下尤物,可遇而不可求者。”尾至其家,见隤垣败室,虚寂无人,入门唁之。邢见洪来,羞涩之态,亦若女子之初见良人者。洪讯得困苦状,不胜怜悯曰:“弟若肯随至家,我能温饱之。”邢本无能,腆然随去。洪为置鲜衣,给美食,抚养周至,邢实心感。一日饮内室,薄醉,邢颜色焕发,洪不能复忍,拥之求欢,邢曰:“弟受兄德泽,无以加矣。身非草木,焉得无情?以身报之,固所愿也。但日后色衰爱弛,弟仍落魄无依,徒贻失身之诮,不如其已。”洪曰:“我只图好色,不分牝牡。弟若蓄发披鬓,终身相从,即我妻也。决不再娶,誓无异心。”邢遂与同宿,两情益密。邢从此养发贯耳,作旗装,俨然国色,且习女工针黹,刺绣甚巧。洪嬖爱益甚,所欲无不顺从,服饰之精,饮馔之腴,甲于贵冑。夫好男色者,必病股与目,况旦旦而伐之,有不速毙者乎?三年,洪业渐败,目既眊,而半身不遂矣。……

估计这个案子在当时流传挺广,否则也不会进入笔记之中。但那段颠沛流离,身不由己的童年时光,靴匠铺里不堪回首的往事,那个痛苦而惊恐的孩子,在笔记里全然被抹去了,邢大仿佛是个天生的“妖人”。对于邢大和刘六事发被捕,笔记中的描写也比较戏剧化:

……人见以美妇行医,争相延请,日得时钱数贯。一番役垂涎妇色,诈病唤邢去,入室突拥而抚其下体。出其不意,不及掩饰,居然伟男子也。役缚而讯之,邢哀求包容,愿任鸡奸而多与之贿。役曰:“村中不乏少艾妇女,非亲即故,容汝在此,皆不得作完人矣。且我获妖人,官赏必厚,岂贪汝贿,自贻伊戚耶?”并获刘六,送坊转入秋部。

最终的结果有点荒诞,审理过程中,步军统领衙门提到“男扮女装,依律无罪可治”。最后邢大是以“师巫假降邪神煽惑人民为首例”被处以绞刑。《紫禁城里很有事》没提刘六的结果,《续客窗闲话》倒是写了,刘六作为从犯刺配黑龙江,给索伦达呼尔为奴。然后记了一笔:此嘉庆十二年四月案。

这个结果应该是没错的,后来在《刑案汇览》中发现,嘉庆二十三年又有一个案子,“彭自仁男扮女妆与王卢氏等通奸并学习符咒行医骗钱,暨被王士现鸡奸同行一案”。有个叫彭自仁的人,男扮女装与男子王士现同居,和王卢氏等女子有奸情,同时以符咒行医。审理的时候,提到了邢大的案子作为参考案例:

又检查嘉庆十二年本部审拟邢大假扮妇人看香骗钱一案,该犯仅止与刘六互相鸡奸,并无奸淫妇女情事。因男扮女妆,假称狐仙,捏造图像,看香治病,骗钱惑众,审依左道惑众为首例拟绞,请旨即行处决。并将收留鸡奸听从惑众之刘六照邪教为从例发遣等因在案。

最后结论:“是该犯男扮女妆,既经学习符咒骗钱惑众,又复奸人妇女,较之邢大并未奸淫妇女者为重。”不过判决上和邢大一样,也是个绞立决。

其实邢大也没干多伤天害理的事,给人开开安慰剂,把公婆吓跑固然不对,但也不至于死罪。作者在此章节后面写了一小段话:“邢氏的一生可以说是一连串的角色扮演,从男儿身到女儿身,由凡人到仙狐神怪,这是一个奇异的故事。他到底算不算同志,这样的情欲算不算同性之爱,我们已无从证实……”

有点感慨,原本一直觉得,笔记中的神怪诡异下面,可能藏着各种各样的刑事案件……笔记的妖冶和艳情下面,可能也藏着无数小人物的凄凉岁月。




《紫禁城里很有事——明清宫廷小人物的日常》,中信出版集团2018:59-62

《客窗闲话·续客窗闲话》,文化艺术出版社1988:328-27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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