死去的名字

尼尔盖曼《乌有乡》


理查德·梅休是伦敦一个普通的证券公司职员,过着普通的生活。某一天,在和未婚妻共进晚餐的路上,他收留了一个受了伤的陌生姑娘。

生活从此而改变。他失去了婚约,失去了工作,没有人认得他,没有人记得他,甚至没有人注意到他。那个名叫门菲的姑娘为他打开了另一扇门扉——隐藏在伦敦之下的世界,一座黑暗,危险的乌有乡。

“伦敦的往昔沉淀在一个小小角落里,在这些角落中,事物亘古不变,就像包裹在琥珀中的气泡。”她解释道,“伦敦城蕴藏了太多的时光,这些岁月总要去到某个地方,它们不会一下子全都消失。”

不过它们终将消失,每座城市都是如此。在网络还不发达,没有谷歌百度的时候,我骑着自行车穿梭在城市的大街小巷,曾经把风雨坛路从头骑到了尾,想看看那里是不是真的有座风雨坛。问及的路人全都摇头说,不知道啊。那为什么叫风雨坛路呢,从前有过风雨坛么?不知道啊。

两千年前,伦敦不过是泰晤士河北岸的一个凯尔特小村庄,后来罗马人不期而至,并定居于此。伦敦缓慢成长,大概经过了一千年,西部边界才与邻近小小的西敏王城接壤。伦敦桥造好以后,伦敦与隔河相望的南华克镇紧紧相连。随后它继续扩张,田野、树林和湿地慢慢被繁荣兴旺的市镇吞没;它继续发展,遭遇到其它小村小寨,比如东方的白教堂和德普特福,西方的汉默史密斯和牧人树丛,北方的卡姆登和伊斯灵顿,南方泰晤士河对岸的巴特西和朗伯斯,伦敦城把它们都纳入体内,就像一池水银遇到较小的水银液珠就吸收进来,只让后者留下一个名字。

很多名字只是名字。大多数时候没人会想皇姑屯有没有皇姑,公主坟有没有公主。也许这名字曾经包含着鲜活的面容和生动的记忆,也许命名之初总会有个故事,但这些都在岁月变迁中逐渐消磨,最终死去。是的,它们不会一下子全都消失,方志里总还留着一些记录,报纸副刊上偶尔也会写些旧闻旧事来引人追思——但总有一天,你站在一座高楼面前,却无论如何也想不起这地方曾经是什么样子。

尼尔盖曼复活了那些垂死的往昔。1933年关闭的大英博物馆站,墙上还贴着当年被熏黑的广告;米耶维《伪伦敦》中的深浓雾气,在下伦敦的地铁站台边狰狞而阴冷地一息残存。伦敦所丢弃的一切都在这里,它们像幽灵般穿梭在阴沟、博物馆、伦敦墙、海军舰船,以及夜晚的哈罗德百货公司……其实伊斯灵顿区真的有位伊斯灵顿天使,黑修士桥真的有黑修士,伯爵宫廷站真的有伯爵的宫廷。如同沉入海底的亚特兰蒂斯,下伦敦沉寂在伦敦之下。

每座城市都有自己的下城。吞没着大量的垃圾,大量的记忆,被遗忘之物和被无视之人。理查德始终没法让女友相信,他其实并不爱去美术馆。办公室的同事把路边捡来的巨魔当做他的收集癖好,于是各种玩偶纷至沓来。每天有无数双脚从街头艺人面前走过,却少有人驻足去听琴声。无家可归的年轻姑娘,直到最后还是一个人孤零消失在黑暗里。下伦敦肮脏,危险,警觉,堕落,但在危险时必有人牵手而行,欠你个人情成为要用生命去信守的承诺。

很久以前,人们都在城里生活,而不仅是工作。他们生存、渴求、欢笑、一栋栋摇摇欲坠的房屋紧紧相邻,每一栋都挤满了吵闹的居民。曾几何时,那些喧闹、脏乱、臭味,还有街对面小巷中传来的歌声,都已变成往昔的幻影。如今城里再也无人居住,伦敦成了清冷乏味的办公地点。人们白天来此上班,晚上回到别处的家中过夜,它再也不是适合居住的地方了。

城市终将改变,巨大,充满矛盾,但还是个好地方。尼尔盖曼自己也说,所有好地方都不得不付出这种代价。旧时光总令人怀念,很多人都或多或少地怀念着丢弃在下城的往昔,却没人真的愿意看到它尘滓泛起。故事中的理查德·梅休留在了乌有乡,就像《火星生活》中的Sam Tyler留在了1973年,而在纸页光影之外,留在城市里的人只能尽量不让更多温暖沉入黑暗,尽量不去忘记都市的林立高楼里,那些逐渐死去的名字。

 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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