华生取酒来,浮一大白

《中国近现代通俗文学史》


范伯群先生主编,时限从1840-1949年,将通俗文学大致划为社会言情、武侠会党、侦探推理、历史演义、滑稽幽默、通俗戏剧六类,实际上也是基于“类型文学”的划分。每种类型之前,通常会追溯源流,论述传统小说向现代小说的转化过程。

侦探推理相对而言比较独特,这是中国传统说部中所未有的题材——虽然公案小说也算得上源远流长,但和现代意义上的侦探小说完全是两个概念。传统的公案小说往往缺乏取证推理的过程(个别案子有,但实在不多),大多数时候依靠鬼魂现形、梦兆谶语、阴风卷地,异象频生,给清官提供灵感和线索,一拍惊堂木,遂破案。一开始还能看个新鲜,时间久了难免无趣,所以后期要靠“侠义公案”二者合流来吸引读者,《三侠五义》就是其中的典范。晚清时也有不少曝露官场黑暗的谴责式公案小说,但侠义也好,谴责也好,作为主要背景的“公案”非但不能为之增色,往往还会拖后腿。所以到晚清民国之际,谴责渐渐独立为社会谴责小说,侠义渐渐独立为民国武侠小说,公案逐渐要没得救——好在这时,大批的西方侦探小说译入,带来的改变是脱胎换骨式的。

《通俗文学史》中简要介绍了一下,据现有资料,最早翻译外国侦探小说的是上海《时务报》的英文编辑张坤德。张坤德字小塘,桐乡人,翻译的正是柯南道尔的四部作品:《英包探勘盗密约案》、《记伛者复仇事》、《继父诳女破案》、《呵尔唔斯缉案被戕》。前两篇署名“译歇洛克呵尔唔斯笔记”,下标注“此书滑震所撰”;后两篇直接表明译自“滑震笔记”。呵尔唔斯和滑震,当然就是贝克街221B那两位老熟人啦。

也真是很好玩,除了第一篇,余下三篇都是赤裸裸的标题剧透。

英包探勘盗密约案——The Naval Treaty——海军协定

记伛者复仇事——The Adventure of the Crooked Man——驼背人

继父诳女破案——A case of Identity——身分案

呵尔唔斯缉案被戕——The Adventure of the Final Problem——最后一案

中国文言小说中不乏倒装叙述,但在白话小说中极为少见。当时的西方推理最令国人震惊的,就是“开场突兀”,直接扔一具尸体上来,然后跟着侦探倒推式寻找凶手。去翻了翻相关论文,发现早期的福尔摩斯小说翻译,基本都是标题剧透党。诸如《亲父囚女案》(铜山毛榉案)、《孀妇匿女案》(黄面人)、《亚特克焚尸案》(诺伍德的建筑师)……更有甚者,题名“滑震笔记”,译过来之后居然把滑震医生的叙述视角改掉了,变成传统的上帝视角,整个事件几乎全透明。现在已经为人熟知的侦探小说叙事手法,在晚清实在是极为陌生的存在。

不管怎样,标题剧透毕竟有限,渐渐的所有人都被“凶手是谁”这一永恒谜题吸引,也逐渐发现了滑震医生的可爱之处。在清末民初的小说翻译热潮中,侦探小说的数量几乎是压倒性的。而这种崭新的叙述模式也大获激赏,并进一步影响了民国时期的小说创作。

林纾《歇洛克奇案开场》:

文先言杀人者之败露,下卷始叙其由,令读者骇其前而必绎其后,而书中故为停顿蓄积,待结穴处,始一一点清其发觉之故,令读者恍然。此顾虎头所谓传神阿堵也。

俞明震《觚庵漫笔》:

侦探小说,东洋人所谓舶来品也,已出版者,不下数十种,而群推《福尔摩斯探案》为最佳。余谓其佳处全在“华生笔记”四字。一案之破,动经时日,虽著名侦探家,必有疑所不当疑,为所不当为,令人阅之索然寡欢者。作者乃从华生一边写来,祗须福终日外出,已足了之,是谓善于趋避。且探案全恃理想规划,如何发纵,如何指示,一一明写于前,则虽犯人弋获,亦觉索然意尽。福案每于获犯后,详述其理想规画,则前此无益之理想,无益之规画,均可不叙,遂觉福尔摩斯若先知,若神圣矣。是谓善于铺叙。因华生本局外人,一切福之秘密,可不早宣示,绝非勉强,而华生既茫然不知,忽然罪人斯得,惊奇自出意外。截树寻根,前事必需说明,是皆由其布局之巧,有以致之,遂令读者亦为惊奇不置。余故曰,其佳处全在“华生笔记”四字也。

看着这种慢慢明了,满心喜悦的过程,也真是很可爱啊。


PS:

早期的翻译非常好玩,没有报刊数据库,从各种论文和专著中摘抄一些。

莫里亚蒂教授

张坤德、丁杨杜《呵尔唔斯缉案被戕》: 

长而瘦,额骨尖而白。两眼深入眶里,头发甚修整,面白无血色。两肩上耸,如读书人常态,一望而知为山长也。其头向前伸,动摇间,宛如蛇形。   

严独鹤译《孤舟浩劫》: 

其人颀而瘦,深目广额。额高耸,望之几不能见其目,面呈白色,殊凄厉。时睨左右做狼顾,其姿态固甚丑怪也。 

群众出版社《最后一案》: 

他个子特别高,削瘦,前额隆起,双目深陷,脸刮得光光的,面色苍白,有点象苦行僧,保持着某种教授风度。他的肩背由于学习过多,有些佝偻,他的脸向前伸,并且左右轻轻摇摆不止,样子古怪而又可卑。 


艾琳艾德勒

李常觉、陈小蝶《倩影》:

吾友生平不爱佳丽,而其室中乃悬一薏伦爱答之倩影。每一言及其人,则但简称曰个人,而不以名。曰个人者,意盖谓天下女郎虽多,而足挂福尔摩斯齿颊间者,则惟此一人而已。夫以吾友福尔摩斯之为人,读者固知有素,其人实无爱情可言。面峭而心冷,视世间一切事莫不透澈表里,不能言情,遑论乎爱。渠尝语侦探家之心,其用实类明镜,灯奸照孽,莫不赖是。设一旦镌情爱二字于其中,则蒙翳锈蚀,即由是而起,将何以照魑魅。此语实名言也。然于薏伦爱答独垂青眼,要不能不惹读者之疑,故吾得暇,必一告始末。

群众出版社《波西米亚丑闻》:

歇洛克·福尔摩斯始终称呼她为那位女人。我很少听见他提到她时用过别的称呼。在他的心目中,她才貌超群,其他女人无不黯然失色。这倒并不是说他对艾琳·艾德勒有什么近乎爱情的感情。因为对于他那强调理性、严谨刻板和令人钦佩、冷静沉着的头脑来说,一切情感,特别是爱情这种情感,都是格格不入的。我认为,他简直是世界上一架用于推理和观察的最完美无瑕的机器。但是作为情人,他却会把自己置于错误的地位。他从来不说温情脉脉的话,更不用说讲话时常带着讥讽和嘲笑的口吻。而观察家对于这种温柔的情话,却是赞赏的——因为它对于揭示人们的动机和行为是再好不过的东西了。但是对于一个训练有素的理论家来说,容许这种情感侵扰他自己那种细致严谨的性格,就会使他分散精力,使他所取得的全部的智力成果受到怀疑。在精密仪其中落入砂粒,或者他的高倍放大镜镜头产生了裂纹,都不会比在他这样的性格中掺入一种强烈的感情更起扰乱作用的了。然而只有一个女人,而这个女人就是已故的艾琳·艾德勒,还在他那模糊的成问题的记忆之中。

下面这段是《倩影》译者自行加入的私货……李常觉本人是个鸳鸯蝴蝶派的小说家……

福乃鞠躬致谢捧此小影而归培克街,悬之壁间,笑而语余曰:“华生,天壤间有此女郎,吾愧多矣。综吾平生,未尝有一失败。今乃失败于个人。”予因笑曰:“苟其人而非薏伦爱答,而君亦非福尔摩斯,则此两人殆可以为……”福曰:“华生又雅谑矣。 ”


贝克街221B

群众出版社《马斯格雷夫礼典》中的贝克街221B:

我的朋友歇洛克·福尔摩斯的性格有一点与众不同的地方,经常使我烦恼。虽然他的思想方法敏锐过人,有条有理,着装朴素而整洁,可是他的生活习惯却杂乱无章,使同住的人感到心烦。我自己在这方面也并不是无可指责的。我在阿富汗时那种乱糟糟的工作,还有放荡不羁的性情,已使我相当马虎,不是一个医生应有的样子。但对我来说总是有个限度。……

我们的房里经常塞满了化学药品和罪犯的遗物,而这些东西经常放在意料不到的地方,有时突然在黄油盘里,或甚至在更不令人注意的地方出现,可是他的文件却是我最大的难题。他最不喜欢销毁文件,特别是那些与他过去办案有关的文件,他每一两年只有一次集中精力去归纳处理它们。因为,正如我在这些支离破碎的回忆录里有些地方曾经提到的一样,当他建立了卓越的功勋因而扬名时,他才会有这种精力。但这种热情旋即消失,随之而来的是反映异常冷漠,在此期间,他每日与小提琴和书籍为伍,除了从沙发到桌旁以外几乎一动也不动。这样月复一月,他的文件越积越多,屋里每个角落都堆放着一捆捆的手稿,他决不肯烧毁,而且除了他本人外,谁也不准把它们挪动一寸。

《绣像小说》中的翻译,变成了第三人称视角:

福尔摩斯与华生同居,共读书斋中。福性不羁,书籍常散漫。华生为医师,多置化学试验器具,以至室觉褊狭。而福所勘案之余迹,堆积如山,尤为室累,华生常欲徙去,终以难以启齿为罢。福珍视记录,不啻金玉,有劝之焚毁者,悉婉言以谢,其视幼时所著日记则尤贵。以所载悉所勘案情也,福每岁必复阅昔日记录一、二遍毕,仍置原处,而每日著述,则卷成轴,置诸屋隅,任其堆积。故公共之精舍,不啻为福一人之储案房矣。 


OOC

《情天决死》中译者私自加入的一段:

福曰:……华生取酒来,浮一大白。为我贺此情天之大侠……白路格不禁倾倒曰:君诚匪奚所思矣,我当转敬君一大白。

《情天决死》即《格兰其庄园》(The Abbey Grange),这个译名太带感了……

华生取酒来,浮一大白!




范伯群《中国近现代通俗文学史》,江苏教育出版社1999:758-774


学位论文:

林辰《论晚清民初侦探小说翻译的叙事策略和叙事倾向》,华东师范大学

郑钰洁《福尔摩斯侦探小说汉译研究》,河北大学

姜颖《清末民初域外侦探小说译作研究》,上海师范大学


打tag的习惯,#山有扶苏#是中国相关,#南有嘉鱼#是外国相关,#野有蔓草#是音乐影视其它相关,忽然发现,译介文学和比较文学不好分类啊……


评论(10)
热度(71)

©  | Powered by LOFTER